温州户口新政开始实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成功落户

2018-10-27 09:13  阅读 1,088 次 评论 0 条

吴谦拿到了新的户口簿。

吴谦拿到了新的户口簿。

近日,在鹿城工作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吴谦,拿着市红十字会开的认定意见书,在鹿城公安分局五马派出所成功落户,他也成为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新政实施以来,第一位持红十字会认定意见书办理政策性落户的志愿者。

10月1日起,《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开始实施。其中第8条规定,经温州市红十字会认定的,对促进温州市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有特殊贡献的可享受优惠。

1980年出生的吴谦,是一名安保工作者。在普通的职业背后,他有着许多不普通的称呼:80后“献血达人”、温州市第29例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自1999年开始献血以来,他已累计献血148次,共60600毫升。2016年12月19日,吴谦为北京一患者捐献了286毫升造血干细胞悬浮液

手持温州市红十字会开出的第一张认定意见书办理政策性落户,吴谦说,自己特别感恩。他们夫妻的户口都在乐清,但工作在温州鹿城区,孩子在乐清虹桥读书,特别不方便。当了解到《规定》在公开对社会征集意见时,他将情况反馈给温州市红十字会,希望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也列入优待范围,享受落户待遇,想不到新政就真的规定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可以落户。

(322)吴谦 – 等了7年终于等来一个电话 受捐者写来情真意切感谢信 – 2016年12月19日 捐献名录 第4张

捐献完造血干细胞的吴谦。

近年来,温州市红十字会一直致力于推动温州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事业发展。截至2018年9月,温州市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志愿者10048例,实现捐献45例;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志愿者2074人,实现遗体捐献33例,器官捐献76例,角膜捐献336例,共挽救了300余人的生命,使600余人重见光明,为1000多个家庭带去新生和光明。

同时,温州市红十字会一直致力于推进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相关政策出台和落实。经过协商,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纳入温州市和各县(市、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意见和实施细则。此外,瑞安市还将人体器官捐献、捐赠款物情况纳入积分管理,鹿城区还将捐赠、造血干细胞采样(捐献)、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纳入积分管理。接下去,温州市红十字会将紧跟《健康温州2030行动纲要》《健康温州行动计划(2018-2020年)》《促进城市文明条例》征求意见契机,将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工作纳入其中,努力为红十字事业发展争取良好的政策保障。

鹿城区的宣传画。

来自: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黄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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