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14-2015年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面向2014-2015年全省所有荣获全国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捐献者,统一办理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请各位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与当地红十字会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事宜。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14-2015年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红十字会: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精神,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可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201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为保证相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在全省统一制作下发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由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省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的制作、审核和集中下发工作;由各设区市红十字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获奖捐献者资料的收集、汇总、初审、上报和荣誉证的个人发放工作。
二、办理对象
2014-2015年全省所有荣获全国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捐献者。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9月15日之前,各设区市认真核对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下发的捐献者名单后(名单工作群内下载),及时收集捐献者近期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二张、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照、身份证要求一并提供电子版(身份证可用相机、手机等拍照),便于上传申报系统;并盖章上报《荣誉证办理信息登记表》(附表1)和《荣誉证办理信息汇总表》(附表2)。
四、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落实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二)本次荣誉证办理对象人数多,年份跨度大,关系到每位捐献者优惠待遇的享受,各设区市要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办证的对象,并积极提供优质服务。
联系人:周赟,电话:0571-86461999、13588895876
附件:1.荣誉证办理信息登记表
2.荣誉证办理信息汇总表
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2016年8月12日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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